富临集团加强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工作 安董事长强调:制度是企业的老板-辉煌国际

富临集团加强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工作 安董事长强调:制度是企业的老板

        核心提示:
        ●从2016年1月1日起,集团公司将对企业执行《集团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办法》的落实情况进行逗硬考核。
        ●要建立贷款(借款)审批制度,规范贷款审批程序。
        ●所有上报给集团公司的文件,只有单位盖章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一律不得处理。
        ●强化监事会职能,监事会要肩负起“调查员”的职责,不定期对具体人和事开展调查。

        11月29日下午,集团公司在本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,加强经营性现金流管理工作。集团公司安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,李亿中总经理在会上就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工作提出要求。集团公司执行总经理曹勇主持会议。
        集团公司经营班子成员、监事会正副主席、各部门正副总监(主任)、财务部和资金管理部副处长及以上人员;野马汽车、富临运业、富临精工、富临长运经营班子成员及财务负责人、出纳;其他直属企业及控股企业董事长、总经理(院长)、财务负责人、出纳等参加会议。


会议现场

        会上,集团公司安董事长作了重要讲话。他首先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,他强调:制度就是企业的老板。财务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是企业最根本的两种制度,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是依靠资金和人才。在创业初期,企业主要依靠对人员的信任来管理资金、财务工作,是典型的人治模式,但企业最终只有依靠法治才能更加持久。集团公司制定《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办法》等财务管理制度就是在为全集团梳理以制度管理企业的榜样,各企业必须要根据自身情况拟定相关办法,并严格执行。

    
会上,安董事长作重要讲话

        安董事长肯定了李总经理针对企业总经理要“当好家理好财”的发言。安董事长要求,各企业总经理要对企业财务工作进行管理,作为企业的经营者,要主动承担责任,不能发生推脱、逃避等不作为的行为。各级财务人员要接受集团公司和所在企业总经理的双重领导,要认清岗位职责,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赋予专业财务人员的职责使命,同时要全面落实和贯彻企业制度对财务岗位的工作要求。
        安董事长肯定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,他指出,富临集团目前财务状况和银行信誉一切良好。制定《办法》是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资金收支管理,各企业要按规定执行,一视同仁。
作为企业投资人,安董事长谆谆教诲所有参会人员,他从商以来的第一个座右铭就是“遵纪守法”,他认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权利都是制约在当中,任何事情首先要考虑法律和道德,正如做人首先拥有了正直和善良,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。职业经理人在履职过程中,要充满热情,心怀感恩,为人正直。在生活中要享受幸福和快乐。天道酬勤,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。即使家庭遇到个人不能解决的困难,可以向企业大家庭寻求帮助,但绝不能动贪念,绝不允许发生侵占企业财产的现象,希望每一位富临人首先是好人。
        安董事长在会上宣布,要加强和扩大监事会的职能,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原则,监事会要肩负起“调查员”的角色,不定期对具体人和事进行调查,但不作处理。此外,要充实监事会人员队伍,增加经侦、检察等专业人才,确保对各企业开展全面监督和实事求是的调查。安董事长还对与《办法》相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强调:一、要建立贷款(借款)审批制度,由王总会计师、谢副总、李总经理审批后,报安董事长审批;二、一切现金要都要流入专管账户,实行统收统支;三、今后所有上报给集团公司的文件都要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,只有单位盖章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文件一律不得处理。会上,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王志红对《集团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解读;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点强调。王总会计师指出《办法》是集团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,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核心组成部分。各级财务负责人要按月、按时向企业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提出月度资金安排计划,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,企业要优先安排每月应上缴资金款项;各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,要确保按照要求,按时足额上缴资金到指定账户,集团公司收支管理员要督促和及时反馈各企业收缴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
李总经理针对《办法》提出工作要求

        李亿中总经理就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工作提出要求。他指出,经营性现金流是企业运转的血液,是企业生存的底线,在现金流收支管理工作上不能打马虎,一定要高度重视、深刻理解,认真、全面落实《办法》中要求。他强调: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、分公司要不折不扣地执行《办法》规定,参控股企业的现金管理也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,确保现金流不出问题。同时,各企业要按照集团公司整体部署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计划,不断完善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体系。在收支管理工作运行良好的基础上,努力让资金用途做到利益最大化。
        李总经理在发言中强调,从2016年1月1日起,集团公司将对各企业执行《办法》的落实情况进行逗硬考核,全面落实《办法》要求。此外,他还对集团公司财务委派制度进行了强调,财务委派制度对企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,要坚持该项制度不可动摇。同时,企业总经理要在日常工作中“当好家理好财”,要对财务人员的履职情况、落实制度情况进行管理;企业财务人员要积极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,既要参与经营管理,也要发挥好监督职能,如发现不履行集团公司制度的情况和行为要及时上报。财务人员与企业总经理、经营班子是相互监督、相互负责的关系,通过良好沟通,实现全面配合。
        在发言最后,李总经理对各企业12月份的工作提出要求:要担负起应有责任,全力冲刺,全面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,有效推动重大项目进展,力促2015年顺利实现“收豹尾”;各企业要对经营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研判,主动履职担责,向市场要效益,不等不靠,努力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。李总经理要求认真学习贯彻“三五规划”要求,制定好2016年工作计划,各企业要在开拓市场、降低成本、深化改革、减员增效等方面下功夫,谋求新的发展。
        会上,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王志红对《集团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收支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解读;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重点强调。王总会计师指出《办法》是集团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,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核心组成部分。各级财务负责人要按月、按时向企业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提出月度资金安排计划,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,企业要优先安排每月应上缴资金款项;各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,要确保按照要求,按时足额上缴资金到指定账户,集团公司收支管理员要督促和及时反馈各企业收缴情况。

网站地图